368 · 再平淡不过的一天
生活总是平淡又偶有波澜,苏雨晴端坐在桌子前,在日记本里写下了这一句话。
这已经是她不知道多少次写下这句话了,她总是不厌其烦地重复着,每写一次,都会有一些额外的,更深的感触。
外面依然下着阴沉沉的雨,虽然没有昨天的暴雨那么大了,但这种阴雨连绵的感觉还是让人觉得不太舒服,当然,如果是待在家里的话,那又好一些了。
今天不是双休日,不过,苏雨晴休息。
家里只有她和林夕晨二人。
唔……不对,还有一个上晚班的胡玉牛。
因为胡玉牛每天都很迟回家,很早出门,和众人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短,以至于有时候明明他在家,苏雨晴也会下意识地将他忽略了。
“喵!”好好地趴在桌子上睡觉的曲奇,刚刚伸了一个懒腰,然后就突然暴躁地叫了起来,它的一条后腿就像不听使唤似的,以极快的频率猛踹它自己的脑袋。
好不容易曲奇才一口将它咬住,就像是咬住了敌手的后腿一样,露出了十分凶狠的表情。
这番动作让苏雨晴感到一阵无语。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我疯起来连我自己都打”的最高境界体现?
不过嘛,猫还真是天生就喜欢精神分裂的动物呢,有时候都会追着自己的尾巴跑起来。
还在啃瓜子的咖啡顿时被吓了一跳,嗖的一声就窜到了苏雨晴的肩膀上,小心翼翼地看着曲奇,然后试探性地叫了两声。
似乎在问“曲奇你怎么了,你还是我认识的那个曲奇吗”一样。
那十分人性化的表情,让苏雨晴觉得格外的有趣。
咖啡看起来好像真的不是一般的老鼠,它身上的毛发已经彻底地褪去了灰色,变成了深紫色,看起来相当的华贵。
紫色的老鼠,苏雨晴还真没有见过,她知道仓鼠有很多不同颜色的,有白有黄也有黑,可就是没见过紫色的……
这算是什么变异品种吗?
要不是苏雨晴是看着它变色的,都快要以为它身上的毛发是染的呢!
自从完全变成深紫色以后,咖啡也就不怎么掉毛了,清扫起来倒是轻松了许多。
而那边的曲奇终于是“制服”了自己那条突然抽风的后腿,还没来得及歇息,又和自己的尾巴杠上了。
它死死地咬住自己的尾巴,好像有什么深仇大恨似的。
或许是因为躺得太久了,曲奇的身体有些发麻了,所以一些部位才会不受控制了吧。
而曲奇现在的动作,就像是人类腿酸的时候捶腿,腰酸的时候揉腰大概是一样的……
现在苏雨晴的日记都不能算作日记了,应该叫周记更为合适,因为她都是在每个星期休息的那两天里抽出一天把这一个星期发生的事情给记录下来的。
写日记最有趣的地方莫过于回头翻看时,会有一种以第三人视角看着自己的故事的奇妙感受,同时也是将心中一些不珍贵的想法保存下来,让它们不至于随着时间而被渐渐地淡忘。
其实要不是今天下着连绵的小雨,苏雨晴就打算出去买些衣服了,天气转凉,她也得快些购置衣物了,那些低价的季度清仓衣服以及冬天必不可少的羽绒服都是要买的,或许,只能等到下一次休息了吧,只希望下一次休息的时候,天气能晴朗一些。
“嗯……上次思思姐说小商品市场那的衣服挺便宜的,下次就去那里买吧,唔姆……超市里的衣服还真是贵呐,不然直接超市里买就好了,更方便呢……”
苏雨晴穿着单薄的睡衣,抱着自己那毛茸茸的等身大的玩具熊走到了客厅里,正看见胡玉牛坐在沙发上,有些费劲地穿着一只鞋子。
看起来鞋码好像小了一些,所以他怎么努力也穿不进去。
“唔……阿牛,鞋子买小了吗?”苏雨晴十分随意地坐在沙发上,问道。
“……”胡玉牛抬起头,有些怪异地看了苏雨晴一眼,并没有直接回答苏雨晴的问题,而是反问道,“小晴,你的脚是几码的?”
“嗯……我的吗?”苏雨晴低头看了看自己那套在宽松的大拖鞋里的小脚,回答道,“以前是穿 35,36 的,正式吃药以后就小了一些,34 码的鞋子也可以穿了,当然还是 35 的最舒服……”
“吃药也可以让脚变小?”胡玉牛有些惊喜地问道,“要吃多久才有效果?”
“这个……不知道诶……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和吃药有关,还是因为我一直穿比较紧的鞋子,脚就稍微变得小了一些呢……”
“哦……嗯……”胡玉牛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像是坚定了信心一样,继续和自己手中的鞋子杠上了。
“阿牛,鞋子太小就换大点的嘛,你这个穿都穿不进去,就算强硬地穿进去了,也会很痛的呀。”
“没事……”胡玉牛紧咬着眉头回答道,“我故意买小了两码的。”
“……”苏雨晴一阵无言,她总算明白胡玉牛是要做什么了,他就是想用不断地穿小鞋的办法,来让自己的鞋码变小吧。
是有效果,但最多小个一两码就顶天了,胡玉牛的脚最起码也是 43 码的,哪怕小了两码,也是 41 呢……
苏雨晴的脚本身就小,所以对此没有特别的感触,要知道其他的同类可都特别羡慕她这样的小脚呢。
张思凡的脚码在药娘里已经算小了的,38 码,可和苏雨晴一比,那就大得太多了,不然怎么叫人比人气死人呢。
林夕晨的脚都是 36 码的,苏雨晴的脚恐怕是男孩子里最小的脚了吧,不,就算是在女孩子中,都能算是非常罕见的了。
自古以来,男人对女人的脚就有着特别的审美观,以前的时候喜欢缠足,而现在则喜欢自然的晶莹的小脚。
但无论形体的审美观如何变化,最基本的一点是不会变的,那就是脚要足够小,越是小就越是可爱——当然得是在比例合理的范围之内。
要是一个一米八的女人,长着一双 34 码的小脚,那就不是好看了,而是诡异了……
“喝——啊——”胡玉牛努力了半天,终于把自己的一双大脚给套进了鞋子里,他买的是一种弹性比较差的鞋子,这种鞋子不容易变形,也就不容易被撑大,是胡玉牛特别挑选的。
脚一套进鞋子里,看起来就明显地小了许多,胡玉牛十分艰难的站了起来,在客厅里来回地走动了一番,饶是他这样不怕疼的人,也是一阵咧牙呲嘴。
“怎么样……没事吧?”苏雨晴担忧地问道。
“还……还行。”胡玉牛硬撑着,咬牙坚持道,他觉得这样一定能让脚码小下去,虽然实在是太疼了,不仅是肉被挤压,更是感觉骨头好像都被紧紧地捏住,几乎要变形了。
胡玉牛就穿着这双鞋子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不知道又去折腾什么了。
让人觉得又可怜又心疼,可却没有任何帮助他的办法。
或许这就是天数定下的磨难吧……
也就是所谓的命中该有此劫。
胡云牛前脚刚走回房间里,林夕晨就打开自己的房门走了出来,竟然穿的不是平时的衣服,而是一套看起来淑女又不失性感的衣服,下身穿着短裙和黑丝,仅限诱惑。
苏雨晴毕竟是过了十几年的有钱人的生活,对于这种高档的衣料是特别熟悉的,只是看一眼,就知道这肯定是很贵的衣服,属于名牌系列的。
可平时林夕晨穿的也只是小商品市场里买来的普通衣服,不算廉价,更是和昂贵搭不上边,今天怎么就突然想起来穿这样昂贵的品牌衣服了呢?而且还从未见她穿过呢。
林夕晨的小脸上似乎画了淡妆,别的苏雨晴是看不出来,但那唇上涂抹的口红还是能看得出来的。
看她的这番模样,就像是要和心中如意郎君约会的少女一般。
苏雨晴还是第一次看到林夕晨这样正式地打扮,看起来比平时还要美了三分。
只是她的心中却有些惴惴不安,还有些隐隐地吃醋。
就好像看到心爱的人去赶赴和别人的约会时一样的感觉吧。
“夕子……姐姐……要……出门吗?”苏雨晴有些苦涩地问道。
“嗯,出去,有事。”林夕晨面无表情地回答道。
有事,打扮得那么漂亮,能有什么事,苏雨晴感觉心中更加苦涩了,就好像最心爱的人被夺走了一般。
可她却不能表现出来,只能轻声地说道:“嗯……路上……小心……”
林夕晨似乎察觉到了苏雨晴的异常情绪,走上前来轻轻地抱住了她,让她把脑袋埋进了自己的胸里。
苏雨晴的小脸一下子就红了起来,苦涩的情绪也瞬间就被冲淡了。
一直到苏雨晴都快呼吸不过来了,才满脸通红地从这美妙的地狱中逃了出来。
看着准备出门的林夕晨,苏雨晴终究还是忍不住小声地问道:“夕子姐姐……是去见……男朋友吗……”
声音比蚊子还小,恐怕除了苏雨晴自己,根本就没人听得清吧。
苏雨晴也没指望林夕晨能听见,实际上只能是一种自言自语吧。
可偏偏林夕晨听见了,她微微愣了愣,然后朝苏雨晴摇了摇头,那张面无表情的小脸上,竟然也挤出一抹可爱的笑容来。
虽然这抹笑容有点皮笑肉不笑的嫌疑,但还是十分的可爱。
“真……真的?”
林夕晨点了点头,然后摸了摸苏雨晴的脑袋,开门离去了。
而刚才林夕晨那为了她而挤出的可爱笑容,也深深地印在了苏雨晴的脑海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