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7 · 和林夕晨一起去
“思思姐,明天我们一起出去玩吧。”
“去哪里?”张思凡拿着一根狗尾巴草逗着趴在她身上的大黄狗,后者耸了耸鼻子,连打了两个喷嚏。
“步行街……嗯,超市里有一个男的,比我大一点,想约我出去玩……”
“噗,约你出去玩?”张思凡直接把狗尾巴草塞进了那只大黄狗的嘴里,“那可是男女之间的约会诶,我去干嘛。”
“什、什么男女之间啦……他、他都说可以带别人去的……”
“那只是人家不好意思开口而已啦,我可不去当电灯泡,而且明天我和昊昊也要出去玩的。”
“好吧……莜莜姐……?”
“我就不去啦,不当电灯泡哦。”方莜莜微笑着说道。
“总不可能我一个人去吧……”苏雨晴微微蹙起了眉头。
“那就不去嘛。”张思凡轻描淡写地说道。
“可他这么热情,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拒绝诶……”
“那就去咯。”
“喂,你可以提出点有建设性意义的建议嘛。”苏雨晴白了一眼张思凡,鼓着腮帮子说道,“我一个人去的话,万一他向我表白了怎么办,那不是尴尬死了。”
“小晴对自己的魅力还是挺有信心的嘛?”张思凡戏谑地说道。
“我说“万一”啦——!”苏雨晴小脸通红,“以前班里的男孩子都是这么追女孩子的……”
“那你还去?”
“唔……总是超市里的同事,到时候亲自约我出去,不是更尴尬吗……”
“还有小夕子没有问呢,你可以问问她去不去呗。”
或许苏雨晴在潜意识里已经把林夕晨当作了自己的女朋友,所以不想把自己的女朋友带到其他的男人面前吧,这就是嫉妒心和占有欲在作祟。
但是没办法,现在只剩下林夕晨一人了,有她一起去,多少可以避免一些尴尬的事情——虽然她很有可能过去了也一句话不说。
“夕子姐姐……”苏雨晴求助般地看向了林夕晨。
林夕晨点了点头,面无表情地应了一声:“嗯。”
“呼……总算有个人陪我一起去了……”
“嘿嘿,说不定那个男孩子会向林夕晨表白哦。”张思凡调侃道。
“诶!”苏雨晴的脸色有些发白,“那……那还是别去了吧……”
“噗呲……”方莜莜掩着嘴笑了起来,“小晴难道真的喜欢上小夕子了吗?”
“才、才没有呢!”苏雨晴面红耳赤地辩解道,众人都大笑了起来,就连林夕晨的眼中都带上了些许温柔的笑意。
挂在天空中的太阳缓缓落下,平静的一天就将要结束了。
晚餐是一大锅泡面,锅子里的水“咕噜咕噜”地冒着泡,众人背对着夕阳,各自拿着一个小碗,“呼噜呼噜”地吃着,哪怕只是普通的泡面,大家也吃得很是开心。
土猫土狗们都围在一旁直流口水,偶尔丢下几根面条,都会被一阵疯抢。
曲奇坐在乌龟的背上,抓了几条不大的鱼到岸边,和那几只土猫分享新鲜的草鱼,几条土狗们想上前蹭点吃的,全都被咧牙呲嘴的猫们给吓跑了。
只有那只哈士奇愣是不要脸地凑上前去,咬了一条刚捉上岸的鱼就跑,结果脚下一滑,摔进了河里,那条幸运的鱼甩着尾巴拍了拍哈士奇的脸,一下子就钻进了河水深处,难以被抓到了。
曲奇耷拉着眼皮看着它,本来还想揍它一顿的,现在连揍它的心情都没有了,因为觉得揍它都拉低自己的档次……
“哟,都在这里哈?”一个满脸皱纹的中年男人一边笑着一边说道,他的手上拿着一些农具,看起来像是刚干完农活准备回家的样子。
“嗷汪!”浑身湿漉漉的哈士奇一下子从喝水里窜了出来,兴奋地在他的身旁打着转,像是见到了亲人似的,难道这就是它的主人吗?
“这不是老王家养的阿灰吗?”中年男人笑着摸了摸阿灰的脑袋,道,“呵呵……我这儿可没吃的。”
“汪!”哈士奇像是听懂了他说的话,竟然不叫唤了,转而露出一副鄙夷的神情,摇着尾巴朝另一个方向跑去了。
那个方向走来的是一个猎人打扮的中年男人,手中拿着一把自制的短弓,手上拎着两只血淋淋的兔子,哈士奇张开嘴就想咬上一口,结果却是被那个中年男人给轻踹了一脚。
“去!回家啃你的骨头去!”
“哈哈,老王,你家的阿灰惦记着你捉的那兔子呢!”扛着农具的中年男人大笑道。
“这蠢狗,一天到晚不看家,还惦记着好吃的,去,回家。”被叫做老王的男人又轻轻踹了踹阿灰的肚皮,自顾自地朝家里走去。
阿灰被嫌弃了,也依然毫不在意的样子,流着口水跟在老王的身后,准备抓住时机就咬下一口。
是真的在流口水,一滴一滴地都落到地上去了。
那些村里的土猫土狗都纷纷回到了自己的家中,而那些没有主人的野猫和野狗们则没有离去,回到张思凡的集装箱房趴了下来,大概是打算在这儿过夜了吧。
动物们睡在外面,苏雨晴她们则睡在屋里。
皎洁的月光透过落地窗照进了屋里,河边偶尔传来几声蝉叫,这是最后的知了,它们活到了秋天,但生命也已经快要结束了,只能不甘心地继续发出叫声,证明着自己曾经在这个世界上走过。
这一夜,苏雨晴睡得格外的香甜。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两天正好停药的缘故,还是因为这里的环境自然而安宁的缘故呢?
每一个月,苏雨晴都会停药三天左右,每一次停药都会对身体有一些影响,有时候是比吃药时更难受,晚上碾转反侧也睡不着;又或者是头晕肚子疼,连续几天都没力气;又或者是神清气爽,比平日里都要精神,晚上也很容易入睡。
或许这些是和激素的分泌有关系吧。
虽然每次带来的影响有可能是好的,也有可能是坏的,不确定性和难打,但苏雨晴还是坚持每个月断药几天来保护自己的肾脏。
虽然不知道用处有多大,但想来肯定是有些效果的吧,那些有慢性病长期吃药的,也不是每天都吃,总是有个间隔的,更何况苏雨晴她们这样“没病”的呢?
要说有,那也是精神上的疾病呢……
叫醒苏雨晴的是清晨的鸟鸣,当然不是她闹钟的声音,而是大自然的声音。
燕巢里只剩下了幼鸟,成年的鸟儿们都早早地飞出去觅食了。
一只麻雀站在落地窗外灵巧地跳跃着,看到窗内的苏雨晴睁开眼睛,又扑楞着翅膀飞走了。
或许是昨天下了一场大雨的缘故,空气格外的清新,天空也格外的清爽。
所谓阳光普照,碧空如洗,说的就是这样的天气吧。
“姆唔……”苏雨晴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从床上坐了起来,睡眼惺忪地拿起手机看了一眼,“七点钟……七点钟了,糟了……”
和周超约定好的时间是早上九点半在步行街东边的入口见面,现在已经七点了,哪怕不吃早餐,洗漱后直接赶到车站然后坐车前往步行街,都不知道时间够不够。
林夕晨正安安静静地坐在桌边喝茶,其他人都还在香甜的梦中,尚未醒来呢。
“夕子姐姐,怎么都不提醒我的呀——”苏雨晴有些抱怨地说着,赶紧套上拖鞋走进了卫生间里,即使她加快了速度,也花了十五分钟才洗漱完毕。
衣服也没有什么好挑选的,就是长袖衬衫搭配热裤,然后梳了梳头发,就拉着林夕晨出发了。
林夕晨早就已经洗漱好了,她穿着一套有些古典的汉服,但看起来却像是某种情趣服装,因为胸实在是太大了,把整件衣服都鼓鼓囊囊地撑了起来,那一片白花花的软肉,实在是有些耀眼。
虽然已经习惯了林夕晨的巨乳,但每一次看到,都不由得会升一起一缕哀怨和嫉妒。
苏雨晴的愿望就是胸能再大点,不用像林夕晨那么大,能像张思凡那么大就好了……
“汪!”从自家跑出来的哈士奇阿灰大声叫着跟上了苏雨晴和林夕晨,在她俩的身边绕着圈子跑,一副精力过剩的模样。
只不过它跑得太快了,一不留神就栽进了农田里,等再跑上来的时候,毛发上已经沾染了不少泥土了。
“阿灰,走,去打猎!”背着短弓的中年男人在不远处朝阿灰招了招手,大喊道。
“嗷汪!”阿灰又绕着苏雨晴和林夕晨跑了一圈,然后才撒开了腿朝他的主人跑去。
一路上能看到许多早起干活的农民们,他们一个个脸上都长满了皱纹,许多人都充满了喜悦,因为就快要到收成的日子了,秋天是一年中收获的季节,而忙活了一年的农民们也终于可以赚到一笔不小的钱了。
有几个村里的小孩子,一身皮肤被晒得黝黑黝黑的,这会儿正在田墩上吃着早餐,早餐很简单,就是茶叶蛋和薄饼,但他们却吃得津津有味的,看得苏雨晴肚子都有些饿了。
她觉得自己是不是应该吃点早餐再去见周超,不然到时候吃午餐的时候吃得太多,会不会太失礼呀?
就这样想着,二人乘上了公交车,朝着小城市驶去。
……